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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离婚的丈夫该不该给我看心脏病
发布时间:2017-04-22 15:22: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70 ℃

  问:我老公要和我离婚,但是我现在有病了,心脏病,他应不应该给我看病?在这之前,他提离婚,我要他给我拿两万块钱,他不答应,完了我们吵架,我就犯病了。我生病了他还能提离婚么?

  答:我国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你没有经济来源,你因病治疗医保以外的费用,你丈夫应当承担。

  如果你丈夫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你可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你应得的份额,但应当提供相应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你身体有病,但在法律上无法限制你丈夫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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