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的妻子阿丽和59岁的丈夫阿华(均系化名)因离婚闹上法院。丈夫称,妻子常年在外面和别人“鬼混”,连孩子都不是他亲生的。妻子则称,那是因为丈夫没有生育能力,主动要求妻子跟其他人借种生子。近日,增城法院审结该案,认为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不予离婚。
1992年,23岁的阿丽认识了同在增城打工的37岁的阿华。恋爱1年后结婚,1998年儿子晓峰(化名)出生。2003年初,阿丽和阿华协议离婚,但随即又复婚。今年6月,阿华向增城法院起诉离婚。
阿华说,妻子常年在外鬼混,儿子也不是亲生的。且2003年复婚后,阿丽一直离家出走,双方分居已十多年,阿丽对家庭更是不理不顾,不关心小孩。另外,在2008年,阿丽还与他人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儿。阿华觉得备受打击,要求阿丽赔偿15万元,同时要求儿子的抚养权。
阿丽在庭上同意离婚,但要求丈夫阿华给一笔钱。阿丽说,婚后因为阿华不能生育,便常常打骂自己,但阿华想要孩子,便叫自己跟他人借种生子。
2008年,自己确实与他人生了双胞胎,但那是阿华希望自己能多生一个小孩与儿子晓峰做伴。
对于不能生育的说法,阿华当庭否认,也否认曾叫妻子借种生子。
增城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阿华称夫妻俩分居十多年,且妻子与他人同居、重婚等,但未提供证据。在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的情况下,应以不离婚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