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内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浅显地说,就是夫妻双方就同意离婚,财产分割与孩子抚养、探视完全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共同到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登记离婚的行为。民政局经审查,认为双方已经具备离婚登记的完全条件,就会发给夫妻双方离婚证,以证明二人的夫妻关系已经解除,而且就财产分割、孩子抚养及探视问题也已经至少达成表面上的一致意见。(为什ô这里会这样用“表面上的一致”,是因为离婚协议在实践中,还会存在可能会被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请求法院重新确认该协议的效力的后续行为,在后面,我½续会向大家介绍,以及在协议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诉讼离婚,当夫妻双方就是否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及探视问题达不成完全一致意见,一方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行为。法院经审查,认为双方感情确实破裂,符合离婚的条件,同意双方离婚,就会发给夫妻双方民事判决书或者民事调解书,以证明(确认)双方的夫妻关系已经解除,且就财产分割、孩子抚养及探视问题已经作出了法律裁决。
实践中,经常会被当事人问题到:李律师,这两个离婚方式有什ô不同呢?
从名称上看,一个是协议,一个是诉讼,给人的视觉感觉不一样,协议的感觉是好和好散,诉讼的感觉是敌我斗争。
作为律师及当事人自己,可能关注的不是这个视觉效果,而是这两种方式的最终法律结果。协议离婚,如果一方认为当时自己签协议时,存在不公平的情况,是被对方胁迫或者威逼的(例如:一方对另一方说:“如果不签,就会出现XX后果”,而另一方当时由于害怕或者其它原因,只能签这份协议。),那ô在离婚后一年以内,被胁迫、威逼的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认定这份离婚协议无效,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孩子的抚养、探视问题可以因抚养条件、探视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法院就这份离婚协议重新确认效力后,财产问题就会最终尘埃落定,双方就不能再对原离婚协议提起关于效力问题的诉讼了。
诉讼离婚,只要法院的法律文书是最终的,即双方拿到的是过了上诉期的一审判决书、二审判决书,以及双方都已经签收的调解书,那ô,关于离婚所涉及的问题,就可以说完全解决了。
从法律后果简单总结一下:离婚协议有可能被再起诉,诉讼离婚已经是最终的解决方式。
因此,离婚时,到底是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取决于当事双方的具体情况,不过,最终都能达到法律认可的离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