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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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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诉讼中的新证据
    发布时间:2017-05-16 21:16: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62 ℃

      离婚诉讼中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δ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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