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1月23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一方不到庭的离婚诉讼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7-05-20 14:20: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38 ℃

      案件中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庭,离婚案件即是如此。为此,民事诉讼法律规定,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视为自动撤回离婚起诉;那被告不到庭,能否视为同意离婚呢?答案是否定的。

      对于离婚案件中,被告拒不到庭的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根据民事诉讼法律规定,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庭的案件,经过人民法院二次以上正式传唤仍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传措施,或者可以迳行缺席审理、判决。

      缺席审理、判决,并不是说完全按照原告的诉讼请求来判,法庭仍应进行法庭审理,只不过视为被告放弃了质证与辩驳的权利。在实践中,只要原告的诉讼请求与举证证据û有原则性错误,一般会得到支持。为此,任何公民不论因在何种情况下收到法院判决,都应积极地应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要自认为对方的起诉完全是û有道理的,而以无所ν的态度,既不向法院说明,又不到庭,最终酿成大错。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