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与丈夫离婚时,我们约定女儿琳琳由我抚养,前夫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今年,琳琳考上了初中,花费不断增加,而且琳琳体质较弱,吃药看病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于是,我以琳琳的名义将前夫起诉到法院,要求前夫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并且教育费和医疗费由二人均摊。法院经审理,判决我前夫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并没有支持我关于教育费和医疗费由二人均摊的诉讼请求。对方不应该单独支付教育和医疗等费用吗?
答:抚养费包括教育和医疗等费用。根据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因此,抚养费是一项综合性的费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像你这样将抚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等概念混淆,在要求被告方支付抚养费的同时,还往往要求对方另外支付医疗费、教育费等其他费用的也大有人在。法院在处理你们这类案件时,一般会在考虑父母双方经济能力、子女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抚养费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