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记者从天水麦积区法院获悉,6岁女孩婷婷(化名)将父亲起诉至法院,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目前,法院支持了女孩的诉求。
麦积区某村6岁的婷婷原本有个幸福的家,可2013年6月,她的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婚。父母离婚时协议约定,婷婷由母亲抚养,抚养费由母亲自行负担,此后婷婷由母亲单独抚养至今。后因婷婷生活和教育费支出逐步提高,造成家里生活困难。今年7月,婷婷将父亲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抚养费。
法院认为由婷婷的父亲每月酌情分担孩子的抚育费,随后一审判决,由婷婷的父亲每月负担婷婷的抚育费300元,自2015年7月起支付至婷婷独立生活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