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孩子随母姓后父亲可以强行更改吗?
《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但法律并没有规定,子女必须随父姓。《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从法理上说,一种已经存在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不许他人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强行更改的。
2、父亲能因儿子被改姓而拒付抚养费吗?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虽然未成年人改姓须征得父母双方同意,但孩子的父亲不能因不同意孩子改姓而拒绝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