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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份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及子女抚养费用约定和支付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32 ℃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将在离婚登记办理完成时生效。到底以哪份为准,可以掌握如下原则:

  1、签订时间在后的优于在前的

  在民政局离婚登记时需要提交一份离婚协议书,这一份可以看做是时间最后的一份协议书了;所以这份协议效力可以强于其它协议。但若办理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后,双方又达成了其它的协议,将按新的约定执行。

  2、对相关事项有具体处理约定的协议优于没有约定的协议

  前后几份协议均涉及相关事项,可以以对相关事项有明确约定的为准,前提是后面的协议没有否定前面协议条款。

  一份协议约定的事项,其它协议没有约定,以有约定的为准。

  若几人协议对同一事项的约定相互矛盾,将以最后一份为准。若并无矛盾,而其中一份具有明确的可操作性,将以具备可操作性的为准。

  子女抚养费用的约定及支付

  一般来说给付抚养费法定义务是至子女18周岁。超过18周岁,按《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中相关规定,抚养人的给付义务到高中教育结束。但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年满18周岁后上大学时子女仍然基本依靠父母的帮助才能完成大学学业。因此在抚养期限方面若离婚协议没有特别的期限约定,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如果有约定期限,将按约定办理。所以,对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来说,应该尽量在离婚协议中争取约定抚养费支付至孩子大学毕业时。

  另外关于抚养费用的支付,是否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的问题。对此,实践中的做法是,若双方协商一致,对方又有这个支付能力,从其约定。若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或协商一致,但没有支付能力,即全最后闹到法院,法院一般也不会支持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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