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律网网友提问:
我朋友非法同居,生有一私生子,他们现在想分手,儿子由女方抚养,我想知道我朋友应该每个月付多少抚养费才是合理的?他们都是农村的,我朋友没有正式的工作(打工族),女方也没有经济来源,这种情况是按照什么条件来支付抚养费,多少才是合理的?
沪律网律师回复: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中同行业平均收入。
4、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给付。
5、给付时间一般至子女独立生活为止。
沪律网网友提问:
离婚前,夫妻双方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男方承诺不必女方承担任何孩子的抚养费,这能成立吗?另一种则是: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承诺离婚后孩子他不认了,拒付抚养费,成立吗?
沪律网律师回复:
1、前一种约定对于男女双方来说是成立的,最好应有书面的约定;
2、后一种约定,女方不同意的,男方拒付抚养费,对女方是没约束力的;
3、无论是哪一种,如果双方的行为的影响了孩子的成长,孩子本人是可以要求男女双方承担抚养的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