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纪军(化名)与程雪(化名)于今年初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儿子方梓言(化名)的抚养权归父亲方纪军,并约定程雪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后因程雪经济能力有限,难以承担每月1500元的抚养费,要求减少抚养费。方纪军不同意。无奈之下,程雪到新会区三江司法所寻求帮助。
各方诉求
程雪:要求变更抚养费为每月600元。
方纪军:不同意随意减少抚养费。
调解现场
“我在外地一家工厂打工,现在每月工资有4000元,只能勉强支付父母赡养费、儿子抚养费和自己的医药费及各项生活开支。除此之外,我平时还给儿子买衣服鞋物、文具、玩具等物品,每个月的工资扣除这些费用后所剩无几,我也需要存一些钱以备不时之需。而且我现在打算回来工作,收入可能更少,希望能将抚养费适当减少。”程雪无奈地说。
“程雪是儿子的母亲,应承担生活、教育等方面相应的抚养费。即使减少抚养费,也不能一下子减少那么多吧!”方纪军稍有不悦地说。
新会区三江司法所副所长肖湘荣了解案情后,对程雪问道:“你每月工资有4000元,能详细说说你各类支出情况吗?”
“食宿大概800元,父母的赡养费1000元,儿子的抚养费1500元。另外,现在还需要治病,每个月大约300元左右的药费。而且平时给儿子买东西也需要花钱,每次我回来儿子都是跟我生活,也需要开支的。这样吧,我希望抚养费变更为每月750元。”程雪再次无奈地说。
肖湘荣安抚了程雪,转身对方纪军说:“对于程雪现在每月看病吃药的事情,你是否了解?刚才程雪也说了她的实际困难,她现在也作出让步,对于她希望减少抚养费的要求,你的意见如何?”
“她每月看病吃药的事我知道,我也接受她变更抚养费的要求。”方纪军顿了一下,又强调说:“我觉得现在我的经济能力能保证儿子生活无忧,她现在可以要求减少抚养费,但我希望将来儿子有需要或者我有经济困难时,双方能通过协议增加抚养费。”
肖湘荣郑重地对方纪军和程雪说:“你们双方都很爱孩子,既然都同意变更抚养费,双方就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变更抚养费。但我要跟你们明确一点:抚养费数额并非一成不变的,如果出现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子女的抚养费数额是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增加的。这个希望你们能了解。”
方纪军和程雪听后均表示了解。
达成协议
1、抚养费变更为由程雪每月支付750元,直到儿子方梓言成年止。
2、如遇法定情形,方纪军及儿子方梓言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要求程雪增加抚养费。
调解员提醒
根据我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并非一成不变的,子女在必要时是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抚养费。父母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