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兖州区卫计局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点,不断加大举报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
一是规范取证调查程序。收到违法生育线索后及时受理,先由局综合监督科对当事人相关资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立案调查。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取证,收集相关证人证言及影像证据,形成书面调查笔录,并由当事人本人签字。二是严格征收程序,规范资金汇缴。对查实的违法生育,局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负责向违法生育当事人书面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并根据违法生育事实和情节,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当事人到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社会抚养费直接上缴国库,金融机构向当事人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三是加强部门联合,形成依法征收合力。对拒不履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又不提起诉讼的当事人,申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14年全区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292份,征收社会抚养费314.1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2例,拘传20人,强制执行142.8万元,划拨违法生育当事人银行帐户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