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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女孩没钱上学起诉生父追加抚养费 对方不露面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31 ℃

  “谢谢你们的帮助,学校刚刚通知减免我们的学杂费用了。”8月27日,王女士(化名)接到市35中打来的电话后,连忙致电樊城法院,感谢少审庭法官们的帮助。

  时间回溯到7月23日,心急如焚的王女士带着女儿岫岫(化名)来到樊城法院,起诉岫岫的父亲,要求追加抚养费和学杂费用。原来,王女士3年前离婚,女儿跟随她一起生活,当时法院判决岫岫的父亲每月支付生活费400元。随着近几年的物价上涨,这点钱已难以维持孩子的正常开销。

  王女士一直没有固定工作,平常靠居委会的接济勉强度日。今年年初,熟人给王女士介绍了一份每月 700元钱的清洁工工作,但患有红斑狼疮的她因为过度劳累,于今年6月再次病倒。巨额的医疗费用和女儿小升初的学杂费用像一座巨山压得王女士透不过气,她只得起诉岫岫的父亲,要求追加生活费和学费。

  岫岫学习成绩十分优异,今年从樊城磁器街小学毕业后被市35中优录,但高昂的择校费和学杂费却让接到录取通知书的她们犯了难。樊城法院少审庭法官焦建林了解情况后,迅速联系岫岫的父亲,但他表示在广东打工暂时回不来。当法官追问其具体地址时,他索性挂断了电话。眼看着开学日期将近,却找不着被告,案件难以送达,少审庭的法官们很为王女士母女着急。“不管案子怎么办,一定不能误了孩子的学习,我们要尽全力帮助她,先免除诉讼费用,再给相关单位发司法建议寻求援助,实在不行我们发些司法救济金也要保障她能正常上学。”经过商议,8月18日,樊城法院制作了司法建议书,给市妇联、教育局、35中都发了一份。

  8月27日,市35中校长通知王女士,经过校领导研究,同意对岫岫的学杂费予以减免,她29日可以直接带着户口本和录取通知书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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