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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义务承担成年子女大学教育费吗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00 ℃

  导读:含辛茹苦,养儿育儿十余载,换得孩子一纸状书,残弱父母心伤谁人知?连云港市小柱(化名)是南京某学院的大学生,其父亲患病,每月要花几百元的治疗费,单靠母亲微薄的收入维持生活。父母为了给付小柱每月1000元的生活费,把家里能卖的东西都卖了,亲朋好友能借的都已经借遍了。如今父母着实无力供养小柱上大学了,让其在暑假勤工俭学,自己赚钱交大二的学费。小柱听罢,非但没有体恤父母的艰辛,反而觉得气愤和委屈,遂一纸诉状将父母告上法庭,请求法庭判令父母继续支付自己今后三年的学习费用和生活费。

  父母有义务承担成年子女大学教育费吗

  经常听到的一句话“爸爸妈妈就是砸锅卖铁,也会供你读书,你啥都不要管”,这句话的背后,有中国众多父母的多少爱,又有多少的心酸和无奈。像小柱父母一样的“中国式”父母为孩子不顾一切,所以在孩子成长中,尽力让孩子衣食无忧,让孩子不因为外在的各方面配置成为同学间的笑柄,于是就出现了种种孩子在学校攀比挥霍,父母们在家中吃糠咽菜。

  没错,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然而,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不是没有止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规定,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孩子超过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孩子上大学期间的费用,父母已经没有法定支付的义务。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需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是:“孩子尚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如果不是以上原因,父母对于超过十八周岁的孩子就没有抚养的义务。当然,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和社会伦理角度来讲,父母有条件愿意资助子女继续接受教育,给予子女一定经济帮助的,符合情理,可以提倡。然而本案的小柱已经完成高中学历,身体健康,已经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还有其父母体弱多病,生活困难,无力承担小柱的大学学费及生活费,因此小柱的父母在大学期间学费的义务。

  最后,经过连云区法院的调查发现小柱的父母确实生活困难,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此案以小柱撤回起诉而终结。事后,连云区法院己将小柱家列为重点帮扶对象,该院干警不仅为小柱捐助了全部学费,而且还派专人给他家送去了2000元。

  家长观点

  对于此案件,女儿刚上高一的任女士表示,只要孩子有需要,她会尽全力去满足。她说:法律我懂,但是我觉得孩子处在人生的什么阶段就应该干什么事,学习的时候就不应该去打工,我不会让她过早接触社会。大学是孩子学会本领的关键时候,我不会让她在关键时刻掉链子。”

  市民刘先生一对儿女已经毕业并工作,他觉得:“法律虽然规定了,但是作为我们中国父母却做不到,中国应该都会养到成家立业。我的孩子我都供他们读到不读为止。我认为为了孩子读书我可以砸锅卖铁坚持,实在困难我可以通过申请助学贷款帮助孩子,如果孩子懂事,能够通过勤工俭学解决一部分也是挺好的。总之,只要有能力,我们肯定不会亏待自己的孩子。

  专家点评

  南京政治学院新闻系王教授认为,因家庭经济而面临窘境的小柱这样的大学生不在少数,可以说,出现小柱这类认为向父母“伸手”是理所当然的事的孩子,他们的父母在教育方式上是有一定的责任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已经年满18周岁的就读大学的青少年子女,父母没有承担学费、生活费的义务。已读大学的小柱,明显属于此种情况。这与受教育权是否被侵犯是不矛盾的。因为子女既然已经达到18岁,而且到了大学深造的阶段,完全可以通过课余做家教、打临时工、获取学校奖学金、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养活自己,受教育的权利理应由自己来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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