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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儿子非亲生 告第三者索抚养费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46 ℃

  拿到DNA亲子鉴定书的那一刻,徐文有种天旋地转的感觉,他一直担心的事情最终成了现实:4岁的儿子竟是妻子背着他与别的男人生的。  老婆没有了,儿子也不是亲生的,恢复理智的徐文决定向“第三者”讨个说法,他觉得自己不能白白帮别人养了4年孩子。于是,徐文一纸诉状将“第三者”告上法院,要求对方退还一半的抚养费即12万元。  昨日,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这起特殊的抚养费赔偿纠纷案。   元旦回家发现老婆出轨  37岁的徐文是省内一家大型企业集团外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为工作关系,平常与家人聚少离多。  他与妻子是1996年登记结婚的,直到2003年初才有了孩子。虽然一直听闻妻子生活作风方面存在问题,但徐文一直没抓到什么把柄。  今年元旦,他在没有事先打招呼的情况下,突然回到家里,结果撞上了正在与妻子偷情的男子,场面十分尴尬。  在徐文的逼问下,妻子承认早在结婚后的第二年,她就与这名男子有了不正当关系。与妻子偷情的男子是一家研究机构的教师,他趁徐文驻外地工作不在家的机会,经常找借口接近徐妻,获得女方好感,有一次借祝贺徐妻生日的机会,缠着徐妻,并发生了性关系,并将这种关系一直保持到事情败露。  DNA鉴定发现儿子非亲生  每次见到儿子,徐文总是想起妻子偷情的事,心里很不是滋味。儿子的名字虽然是他与妻子的姓组合在一起,但徐文左看右看怎么都觉得儿子不像自己。  这时,徐文想到做亲子鉴定,在设法弄到“第三者”的DNA样本之后,徐文将之连同儿子的样本一同送往北京权威机构进行亲子鉴定。  很快,结果出来了。今年1月8日,徐文拿到了“法医物证鉴定报告”,结论是那名“第三者”正是自己4岁儿子的生物学父亲。  如何索赔是个难题  徐文认为,“第三者”明知妻子有配偶而与她发生性关系,并且保持关系长达10年之久,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婚姻法,并给他造成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和极大的经济损失。  不过在昨日受理的诉状里,徐文除了要求“第三者”退赔一半的抚养费之外,并没有提出其他要求。由于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当事人不肯接受采访,徐文与妻子是否离婚、孩子现在谁在抚养都不太清楚。  对此,浙江志远大律师事务所孔建祥律师认为,如果徐文继续要孩子的抚养权,则可以要求“第三者”出抚养费,同时还可以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  孔建祥提出,如果徐文直接要求索赔抚养孩子前期花费的费用,则应该建立在小孩要给“第三者”抚养的前提基础上,才能索赔,也就是“第三者”来主张小孩的抚养权了,他才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前期的费用,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徐文还要小孩的抚养权,或者“第三者”不主张,则可以要求“第三者”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当事人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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