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这与我国各地生活水平差异极大相联系。
二、对于子女抚养费判决支付的方式,大致可分为:
1)在法庭庭审中,双方认可一个数目,由另一方给孩子抚养人一次性支付;
2)定期给付,按月、按季或年定期支付给对方,至孩子成年至十八周岁时止。
三、增加或减少子女抚养费
若离婚后一方经济状况发生变动,或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请求,由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来判决。
四、子女抚养费支付期限
关于子女抚养费支付的期限一般以到子女十八周岁时止,但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对此年限有特殊情况的规定:对于已年满十八岁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也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