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容留他人吸毒被批准逮捕,父亲诈骗被判入狱,13岁的玲玲(化名)失去了父母的陪伴后,也失去了所有经济保障。日前,玲玲把尚在服刑的父亲告上法庭。静安法院判决其父一次性给付抚养费6万元。 小玲玲3岁那年,父母离婚,她由父亲抚养。父亲再婚后,后母生了一个儿子。2000年9月,玲玲的父亲虚假出资96万元成立了一家公司,骗取了他人214.3万余元。去年3月,他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刑13年。 今年3月,玲玲的后母提出离婚,并带走了儿子。玲玲只好去寻生母,但生母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好心的姑姑收留了玲玲,但她生活不富裕,无力承担玲玲的生活开支。后来,他们得知玲玲父亲3年前购买的一套商品房因没有及时偿贷,已进入拍卖程序。无奈,玲玲将正在服刑的父亲告上法院。 主审法官祝世萍表示,6万元的金额是按玲玲每月读书、生活费用1000元计算出的。玲玲父亲名下的长寿路上那套133平方米商品房,被拍卖的话得款应在160万元以上,除了偿还银行的贷款外及被判刑案罚没款外,应该还有剩余的部分可作为玲玲的抚养费。 来源: 新华网-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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