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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心老爸不认亲生女;只为离婚不付抚养费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81 ℃

亲生老爸不认女儿,还称孩子是妻子与前夫所生。拒做亲子鉴定,只为不付抚养费。近日,经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调解,周某和妻子小何离婚,其支付女儿欢欢(化名)的抚养费每月350元,教育费、医疗费等承担50%。 小何原本有过一段婚姻,但只维持了2年。之所以会离婚,是因为前夫发现女儿欢欢不是自己的孩子,是小何与婚外恋男友周某所孕育的结晶。周某和小何登记结婚,可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小何没有工作,在家做家庭主妇。周某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整天就知道出去玩。结婚不到一年,“花心”的周某就对小何没了感情,又到处拈花惹草。为了跟新结识的女友结婚,周某向法院提出和小何离婚。 小何早已对这个不务正业的男人死心,于是同意离婚,但要求周某承担幼女欢欢的抚养费、医疗费和以后的教育费用。但周某不同意,为了逃避责任,周某居然说欢欢是小何与前夫所生,非其亲生,所以其不需承担抚养费。为此,小何提出亲子鉴定,但遭到周某的拒绝。 庭审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承办法官向原告周某释明,若其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不协助亲子鉴定的,应当承担推定该亲子鉴定的结果对他不利的后果。在释明后,原告仍坚持不协助亲子鉴定,则可推定被告提出女儿系原告亲生的主张成立。 经过法官一番“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周某这个狠心的父亲,终于愿意担起责任,承担女儿欢欢的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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