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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的生的孩子谁来养?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36 ℃

人们都说:如今的孩子都是在蜜罐罐里泡大的。可是,小男孩乐乐却没有这种幸运。爸爸妈妈的不正当结合,使他错误地来到了人世。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他即将被父母遗弃。三年前,乐乐的母亲王某背着丈夫与李某发生了不正当的婚外性行为并生下乐乐。父母两人都是B型血怎么能生出A型血的孩子呢?王某的丈夫明白了真相,提出要把乐乐送走,不然就与王某离婚。终于,王某准备把乐乐的生父李某告上法庭,要求他自行抚养儿子,但是被李某拒绝……请问:王某怎么办才好呢? 婚姻法专家刘伟民认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王某如果起诉李某抚养男孩乐乐,就必须首先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乐乐是李某的亲生儿子。这需要李某同意与乐乐共同做亲子鉴定或者李某自己承认。就本案的实际情况来看,这种取证难度相当大。 在目前乐乐只能由王某抚养的情况下,按照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同时,为了照顾到王某丈夫的合法权益,王某可以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十九条的规定,与自己丈夫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儿子乐乐的抚养费,这种“约定”最好拿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 深圳离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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