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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父母应否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6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反对一方可不负担抚养费,由收养一方抚养该子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后收养的子女,在没有前,应按照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承担养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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