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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状告八旬父母索抚养费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43 ℃

  年过五旬的精神病患者一纸诉状递上法院,竟状告自己近80岁的生父和继母,索要抚养费。既然是精神病患者为何又有能力告状?亲生儿子又为何要状告生父?昨日上午,该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原来,案中真正有矛盾的人是父母双方没有血缘关系的子女们。

  两老人各带儿女结婚

  据了解,早年丧妻的马文新有两男两女,大儿子马自荣12岁时因受刺激变成了轻度精神病患者,一直靠家人抚养。

  早年丧夫的吴清玲则有3个女儿。1978年,吴清玲与马文新不顾儿女们的反对结为夫妻。婚后,吴清玲随马文新及马的4名子女在福场路出租房居住。1995年,单位把海珠区新洲一间30多平米的小房子批给他们。

  考虑到两人年老体衰,附近没有大型医院,1999年,吴清玲的3个女儿在广源新村买了一套房子给两位老人居住。

  判父母支付抚养费

  据马文新的女儿马小云称,从1995年至今,患病的哥哥马自荣一直靠妹妹马小云等3名亲弟妹出钱供养。

  吴清玲的二女儿李小姐称:2006年初,马文新向吴清玲提起离婚。随后,马小云以大哥马自荣的名义把生父马文新和继母吴清玲告上法庭。

  海珠区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鉴于马文新每月有1200元的退休金,吴清玲也有900元退休金,所以依法判定两人共同负担马自荣今后的抚养费,每月400元。继母吴清玲不服一审判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庭审

  打抚养费官司是为争房产?

  昨日,该案在广州市中院二审开庭,首先,双方就诉讼主体资格一项展开争论。

  继母吴清玲的代理人称,马自荣是一名轻度精神病患者,马自荣的监护人还是其生父马文新,其妹妹马小云根本没有资格代表哥哥来起诉或应诉,对此,马小云等人没有当面回应。

  马小云则称,自己姐弟三人生活不宽裕,无力再负担大哥的生活费。生父与继母退休金总额已超过2000元,超过了申请补助的范围。马小云认为,如生父和继母无力支付抚养费,可变卖海珠区新洲那个30平米的空置房产筹集抚养费。

  而这一要求,激怒了吴清玲的子女。庭后,吴清玲的大女儿愤愤不平地说:“我们把他(马文新)当亲生父亲看待,谁知他的女儿竟为了争房产而找我们打抚养费官司。”

  该案目前还在法院进一步审理中。(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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