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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不愿生育 妻子能否要求离婚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16 ℃

  网友“紫色沙漠”:我带着前夫的儿子嫁给了现任丈夫。新婚之后,我还想要生一个孩子,但是丈夫却以年龄大为由不愿意生育。我和他已分居半年之久,他不愿意离婚,请问,我可以申请离婚吗?

  江西祥昀律师事务所邝宪平律师:男女双方均有生育权,但生育权首先是一种选择权,既可以生也可以不生,不能强求。生育权属于人身自由权的范畴,作为妻子无权强迫丈夫为其生育,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规定,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由此可以看出,生不生孩子是男方的自由,女方不得干涉,但女方可以通过离婚来实现自己的生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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