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述:
2010年大学毕业的小张与来宁在饭店打工的小王相识,并逐渐发展成同居关系。2012年夏天小王诞下一男孩。小张告诉自己父母后,遭到父母的坚决反对,表示可以代其抚养小孩,但是不允许结婚。小王得知后非常愤怒,将孩子送到老家藏匿。小张父母非常想念孙子,要求直接抚养。遭到拒绝后要求行使探视权。
法理分析:
在中国隔代亲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作为爷爷奶奶探望自己的孙子女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但是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只有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爷爷奶奶没有要求探视的权利。由此可以推断出同居关系解除后,爷爷奶奶也没有要求探视孙子女的权利。
虽然在实践中,不少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人员认为法律没有明确禁止即使允许,应当赋予祖父母探视孙子女的权利。但是囿于我国法律的现实规定和避免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生活带来困扰,法院都不会支持这样的探视权利。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双方应当充分的协商,妥善解决相关事宜,以免给孩子生活和心理造成创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