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久前全市法院的执行大行动中, 跟随法官在一起探视权执行案中看到了令人心酸的一幕:离婚的夫妻俩为了探视孩子打起“夺女战”,孩子的爷爷说起“失踪”了半个多月的3岁孙女,禁不住老泪纵横:“这样躲来躲去,囡囡真可怜啊!”
案情回放——
这对年轻夫妇结婚不久感情便亮起“红灯”,3年前有了女儿囡囡。但是孩子的降临并没有挽救已经死亡的爱情,离婚成为两人无奈的选择。财产的分割没有异议,孩子的成了争夺焦点。经过几轮“拉锯战”,两人去年年底终于在法院达成妥协: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在每双周的周六上午8时领走孩子,晚上8时带回女方家中。今年初双方为孩子的探视发生摩擦。今年3月6日一大早,父亲把女儿囡囡抱走后便一去无回。
法官数次来到男方住地,但始终没见到父女俩,连囡囡的爷爷奶奶也不知他们身在何处。
法官陈述——
法院的判决重在保护孩子身心健康。在这些不该发生的纷争中,孩子已经失去一个完整的家。法院判决的探视方案应该以保护和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价值取向,让孩子真正得到亲情的抚慰和正常教育。
手记——
婚姻离异后,因探视子女而引起的纠纷成了离异夫妇的另一场争斗。其结果,伤害最大最深的是无辜的孩子。探视孩子不仅是一种权利或是为了维系亲情,更是为了尽关心、照顾和教育的责任。法律的功能毕竟有限,和谐的亲情还得依靠道德的力量。父母亲的恩怨不该让孩子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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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据徐汇法院调查,近年来离异年轻夫妇后几乎无一例外地涉及年幼孩子探视权的纠纷。过去双方都不要孩子,将年幼孩子扔在法院的也不罕见。现在大家抢着要孩子,探视权的执行案件近来逐年上升。为避免纠纷,法院的调解书对探视的时间、地点、次数开始做越来越详细的约定。然而,再详尽的文书也难以理清那剪不断的恩恩怨怨,这些离异夫妻把孩子作为要挟、报复的手段,伤害最深的是无辜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