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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请求中止探望权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87 ℃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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