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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Visitation Rights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80 ℃


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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