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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可否协议放弃子女探望权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37 ℃

不可以
根据《》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不能由离婚双方自行处分,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由哪一方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处理父母与子女关系和纠纷的基本原则。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是法律规定的权利,离婚双方是无权协议放弃的。
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如果想阻止对方探望子女,只能依照法定程序由法院中止,不能由离婚双方协议放弃。
所以对方放弃探望权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对方仍可以继续探望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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