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2月23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非婚生子女受法律保护吗?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52 ℃

  网友提问:

  我是一个不幸的已婚男人,婚后两年我遇见了我的真爱。我决心和妻子离婚,但是她死活都不同意,并且说宁愿拖死我也不会离,且闹得满城风雨,令我对她更加死心。对她的态度也无可奈何。七尺男子汉也不禁垂泪, 现在我与妻子一年多没有联系,我又不能给那个女孩一个名份,而且她已有了我的孩子,我非常的内疚。我绝不是什么花心的男人,我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她们的利益?

  沪律网河南秦忠祥律师回复:

  非婚生子女受法律保护。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广东何汉律师回复:

  如果另外一女子已有你的小孩,离婚时你还要给你的妻子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