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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要落户,先要办理声明书公证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93 ℃

  前不久,一位单亲妈妈来到南京公证处办理声明书公证。这位妈妈要为她的孩子报户口,派出所要求其提供公证书。公证处随后和派出所的警官电话联系,原来这位单亲妈妈和前夫离婚后才发现自己怀孕了,便自己生下了孩子,因此这个孩子是非婚生子女。派出所要求这位单亲妈妈到公证处发表声明,表示独自抚养孩子,自愿负责孩子的日常生活、居住和学习,孩子的户籍随妈妈落户于南京。随后,这位妈妈带着南京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到派出所顺利地帮孩子办理完成了报户口的事情。

  当今社会,非婚生子女逐渐增多,进而就会面临孩子报户口的事情,派出所一般都会要求抚养孩子的一方提供上述声明书公证。南京公证处提醒市民,办理该类声明书公证需要抚养方亲自到场,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如果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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