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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非婚生子女的法律问题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58 ℃

  导读:近年来由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越来越开放,以同居代替结婚、婚外情和未婚产子的情况日渐普遍,非婚生子女的地位、户口、抚养问题受到人们的关注。下面沪律网婚姻法频道为您介绍非婚生子女的含义、权利、户口、抚养权的相关问题。

  【导航】

  A、非婚生子女的含义

  B、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保护

  C、非婚生子女户口问题

  D、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规定

  【正文】

  A、非婚生子女的含义

  1.非婚生子女的概念。

  非婚生子女,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之子女。未婚男女或已婚男女与第三人发生性行为所生的子女;无效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及经过丈夫否认为婚生子女的人;以及妇女被强奸后所生之子女,均属于非婚生子女。

  2.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全文阅读

  B、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保护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是婚生子女的对称包括未婚男女所生子女;已婚男女与第三人所生子女;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男女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自古以来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事实上都受到歧视和虐待。当今社会和立法中人们的这种看法虽说有所改变,但是其非婚生子女的社会地位和合法权利还是没有得到特别重视。

  我国婚姻法第25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和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但细究起来不难看出,我国婚姻法关于保护非婚生子女权益的规定过于原则、笼统,缺少必要的法律保护手段,在司法实践中不易操作>>>全文阅读

  C、非婚生子女的户口问题

  在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上,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身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身份公证,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全文阅读

  D、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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