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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孕”妻子离婚1个月后怀孕 男子争抚养权失败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09 ℃

  章某和柳某都是“85后”,两人于2010年结婚,婚后日子过得美满。

  可幸福的日子仅过了半年,因为柳某迟迟没有怀孕,两家人陷入了深深的担忧和不安之中,章某身上也背上了无形的压力。

  家人四处打听偏方,遍寻名医。在求医问药的近两年时间里,柳某的心理压力也越来越大,夫妻俩时有争吵,感情也出现了裂痕。最终,2013年春节刚过没多久,两人协议离婚了。

  没想到的是,离婚才一个月,戏剧性的事情发生了:柳某发现自己怀孕了!她马上给章某打电话并将怀孕的消息告诉对方,可章某的回答竟是:两人已经离婚,把孩子打掉吧。

  柳某说,她也曾打算打掉孩子,可医生告诉她,如果把孩子打掉,以后就很难再怀孕了。于是柳某痛下决心,决定留下这个孩子。

  2013年9月,孩子生下后,柳某本想独自抚养孩子,可无奈她收入不稳定,孩子的生活费让她入不敷出。今年5月,她以孩子的名义向平湖法院起诉,要求前夫章某支付抚养费。

  不过,章某表示无法确定这孩子是不是他亲生的,要求做亲子鉴定。今年8月中旬,亲子鉴定报告出来:依据DNA分析,支持章某与本案原告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

  开庭这天,法院主持双方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章某表示会支付孩子每月650元的抚养费。

  但就在调解结束后,章某对承办法官说,非常希望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不过承办法官明确告诉章某,当初他自动放弃了这孩子的抚养权,就现阶段而言章某反悔想再从前妻那里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已无可能。另外,柳某也表示不愿意和章某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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