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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在审理中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发布时间:2017-06-18 11:18: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85 ℃

  当事人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

  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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