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法院依法受理一起由该区检察院建议提起的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权案件。
小丽今年l0岁。在她l岁时,父亲邵某就抱着她离开了母亲王某。此后,邵某多次性侵自己的亲生女儿。其间,小丽还被一位60多岁的邻居性侵。20l4年5月,邵某性侵案案发。经铜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邵某最终被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欺负小丽的恶邻也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
为让小丽有一个温暖的家,该院未检科办案检察官张红与公安人员一起远赴河南寻找小丽的生身母亲,然而,生母王某无论如何都不肯与办案人员见面,更是不肯过问孩子的下落。考虑到小丽面临的生活困难,该院检察长吕青决定启动“检爱基金”,为小丽捐款2万元。目前,小丽正由一位好心的村民照看。
按照20l5年l月l日开始实施的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该院认为,邵某性侵自己的女儿,严重侵害了小丽的身心健康;王某在明知邵某因性侵入狱后,仍对女儿不闻不问,应按照《意见》规定书面告知小丽和她的临时照看人有权依法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20l5年l月5日,铜山区检察院向该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民政局向铜山区法院申请撤销邵某和王某对小丽的监护权。
l月7日,铜山区法院对该区民政局提出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诉讼请求依法立案。l月8日,铜山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铜山区民政局的诉讼请求。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