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自子女出生父母的抚养义务就开始生效,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社会所赋与并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 它既是一项社会义务,也是一项法律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也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监护人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义务不因任何条件中止。但有些父母却因无 力抚养孩子亲手将自己亲生的孩子杀掉,这种残忍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新闻背景
11月4日晚,某区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城区某路某巷内发生一起血案,一名姓李的男子持菜刀将自己7岁的儿子砍死。警方立即开始破案,并于11月5日 凌晨5时许将李某抓获。据现年47岁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供述,因失业后家庭生活困难,认为自己不能为儿子创造优越的生活条件而产生了杀害儿子的恶念。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警方刑拘。
小编观点:
看到上面的新闻,小编感到无比的痛心,从婚姻法角度来看,李某作为儿子的第一监护人,不但没有履行监护人的抚养义务,反而狠心将儿子砍死。李某做出这样 的举动可以看出他法律知识淡薄,不知道作为监护人应履行的义务是什么。下面沪律网婚姻法编辑来介绍下监护人的抚养义务是什么,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如何确定。
监护人的抚养义务
监护人的职责是依法履行对被监护人的义务,保护其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具体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是: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因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被监护人有财产交由监护人代管的,应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应由监护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