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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姐妹为争精神病弟弟监护权对簿公堂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83 ℃

    在平凉街道十八街坊拆迁基地,拆迁经办人遇到了一起稀罕事——四姐妹争相要求照顾身患精神病的弟弟。居住在该街坊的大姐坚持一直是自己在照顾患病的弟弟,而三个另住他处的妹妹却众口一词声称大姐本身也患有精神疾病,不适合照顾弟弟,应该由他们担任照顾弟弟的责任。到底大姐是不是精神病患者?应该由谁来照顾弟弟?经办人也懵了。这个难题最后交到了杨浦区法院巡回法庭的手里。

  

    弟弟入手解真相

  

    法官明白,这是一起在拆迁中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权进行争抢的典型案例。个别人只看到监护权是一种财产权利,而忽视了监护权所带来的义务和责任。这种片面的认识,是对被监护人极不负责的态度。

  

    巡回法庭立即召集社区法官、律师、街道干部组成了调解小组。在调解小组的协商会上,四姐妹均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谈判屡陷僵局。调解小组工作人员决定从弟弟着手,解开事实真相。社区法官、律师等首先来到弟弟所在的精神病院,趁弟弟神智较清楚时,了解到一直是大姐在照顾弟弟,弟弟也表示愿意由大姐继续照顾自己。同时,法官和律师们又从医生处了解到,平时都是大姐来看望弟弟,送衣送物。有了这条线索,他们心里有了底。

  

    建议大姐做鉴定

  

    接下来,街道和居委会干部也证实了大姐平时精神健康,没有任何异常表现。于是,社区法官和律师又找到了大姐,建议她去做一个司法鉴定,以证实自己精神正常,具备监护弟弟的合法资质。最后,调解小组又将四姐妹聚到了一起,告知其弟弟的意愿表述和大姐已经做好司法鉴定等事宜。街道和居委干部也表示,大姐长期以来担任着照顾弟弟的责任,这份感情和辛苦是谁也抹杀不了的,几个妹妹应当予以理解。

  

    在事实和情理面前,三个妹妹终于无话可说。当着众人的面,街道居委会出具了监护指定:由大姐担任精神病弟弟的监护人。一个悬案就此告一段落,精神病弟弟的监护权属定了下来,五姐弟也顺利签约。

  

    “司法超市”进社区

  

    这个案例是杨浦区法院诉调中心成功调处的许多案例中的一个。前天,杨浦区法院诉调中心正式建制。这个被称为“司法超市”的诉调中心,由社区法官、专职调解员、调解干部及巡回法庭组成。

  

    去年11月,杨浦区法院在平凉西块动迁基地成立了全市首个“旧改基地巡回法庭”,主要调处与旧区改造、市政动迁有关的家庭矛盾纠纷,同时也方便动迁居民就近获得司法帮助。一年来,巡回法庭共接待动迁居民咨询2224人次,成功调处共有产纠纷、子女抚养、动迁款分割等各类矛盾425起,签订书面协议3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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