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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内丈夫写借条给妻子离婚后前妻凭此起诉
    发布时间:2017-07-01 04: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14 ℃

    新华网浙江频道
    据《今日早报》报道,夫妻间因为琐事吵架,慈溪的林先生为安抚妻子乔女士,写了张上书12.7万元的借条给妻子。没想到,去年3月两人离婚后,乔女士拿着欠条把前夫告上法庭,要他偿还欠款。

    日前,宁波中院作出调解,林先生付乔女士8万元,分两次付清。“哎,真没想到,夫妻间开玩笑写的借款也能当真!”昨天,林先生无奈地说。

    吵架写“借条”安抚娇妻

    5年前,林先生和乔女士走进婚姻殿堂,两人感情好,花钱不分彼此,林先生还把工资奖金都交给乔女士,要用时向她要。乔女士承认,两人的钱一直都是合在一起的。

    但夫妻间磕磕碰碰总难免,2004年12月,两人吵架,最后吵到钱的问题上,双方埋头算账,结果得出结论:林先生“欠”乔女士12.7万元。算完后,林先生认可并签字,说等做生意挣钱后,分期归还。

    俗话说:“床头打架床尾和”,两人很快和好如初,林先生也把这一纸欠条当作一个笑谈,渐渐淡忘。

    去年2月,两人办理协议离婚。离婚时,乔女士提到这笔借款,林先生却说想不起来。去年3月,乔女士将前夫告上法庭,请求慈溪人民法院判令前夫还钱。

    “婚内借款”合法有效

    接到法院传票时,林先生懵了。林先生解释,当时是因为双方吵架,前妻发小孩子脾气,要他补助“青春损失费”,还逼他在借条上签字。为哄妻子开心,他看都没看就签了。

    慈溪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判林先生还钱。林先生不服,又提起上诉。在宁波中院调解下,林先生还是要为欠条偿还8万元给前妻。(沈斌峰 黄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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