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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宣判后女方发现怀孕
    发布时间:2017-07-02 14:02: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34 ℃

    原审法院在未发现女方怀孕时判决离婚宣判后女方发现怀孕提起上诉应立即撤销原判,驳回原人请求。
    《》第三十四条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上述判决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上诉是会撤消原判,驳回原人离婚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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