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正是亲戚朋友聚会的时间,各类休闲场所便成为了春节期间的热门聚会地,KTV更是许多人饭后闲聊放松的首选。人多便难免发生混乱,近日,徐州市一家KTV便发生了一起恶性打架事件。
正值新春佳节,50多岁的孙某和亲戚朋友在徐州一家KTV内聚会,不一会,孙某和朋友听到了包厢外传来了一阵嘈杂声。孙某出去发现包厢外围了很多人,本意是看热闹的孙某挤开人群进去后发现,是两拨年轻人在争吵。一开始两拨年轻人只是言语上的争吵,随着冲突的升级,双方开始厮打,不一会,两方人甚至开始采用棍棒互相攻击。
本着和气生财,孙某和一些围观者言语上劝说两方,突然孙某发现,一方一名年轻小伙手中亮出了一把长约30厘米的匕首,看到持刀小伙冲入战圈,孙某不顾一切抱住了持刀小伙,并大声劝双方冷静,小伙不断挥舞匕首,孙某为了防止其伤人,下意识出手夺下匕首,尽力制止双方发生伤亡。围观群众受到孙某的感染,纷纷上前劝说,双方争斗这才平息。
之后,孙某 才发现其左手满是鲜血且伴随剧痛,家人赶紧将孙某送到医院,医生检查后发现孙某左手食指近节桡掌侧至左手桡掌侧远端见一长6.5cm斜行伤口,伤情较严重而复杂。万幸的是手术比较成功,孙某伤口已经得到缝合。目前,对于该起案件,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沪律网提示: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上海刑事律师认为:本案中,在该KTV内争斗的两批年轻人,持器械在公共场所聚众斗殴,破环公共正常秩序,并且造成了人员受伤,情节严重,警方应当依法追究两方参与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