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发达的现代社会,很多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伪造身份制造骗局,骗取钱财,尤其是一些比较感性的女性,正是这些不法分子下手的目标。燕某正是被网络上的“高富帅”怂恿下离婚又为其怀孕,没想到“高富帅”的身份都是假的,这只是一场骗局。
2015年7月,正处在婚姻不和阶段的燕某利用网路排解心情,正好结识了网名为“哼哼”的刘某,二人聊得十分投机,又在附近,于是当天便见面吃饭唱歌。二人渐渐了解加深,随即交换了个人信息,刘某称其现年30岁,是某985大学法律硕士,姐姐现居新加坡,父母有多家公司、住在某高档小区,自己则在父母公司担任经理月薪三四万。
在刘某甜言蜜语的攻势下,燕某觉得自己遇到了上天安排给自己的真命天子,于是告诉刘某,自己正在打离婚官司,刘某很积极的帮助燕某处理了离婚事宜,二人正式交往。交往十个月后,刘某开始带着燕某四处旅游,并且多次承诺会尽快娶燕某,同时催促燕某怀孕。
2016年年底,燕某终于怀孕,于是,燕某更加着急让刘某与其结婚。刘某只好带着燕某到民政局登记,没想到刘某的证件竟然不能使用,必须重新办理,于是结婚事宜就拖了下来,刘某为了安抚燕某,为燕某拍了一组结婚照。
2017年1月,刘某向燕某母亲借走3000元,解释称其爸妈不给钱了,燕某发现问题,赶紧查询自己账户发现银行卡没有钱了,蚂蚁花呗透支一万多元,医保卡也刷了两千五。意识到被骗的燕某马上报警,警方调查后发现,刘某所有的身份都是假的,并且早已结婚还有一个两岁的女儿。刘某因犯重婚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沪律网提示: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
我国《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海律师认为:本案中,刘某有配偶却与燕某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并且孕育子女,已经构成了重婚罪,应当依法接受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