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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盗墓自学风水秘术,盗掘18件文物被捕
发布时间:2018-01-29 21:29:24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610 ℃

随着《盗墓笔记》和《鬼吹灯》等盗墓题材电视剧的播出,公民对于盗墓的关注度开始提高。不过大部分人只是略感兴趣,认为盗墓只是存在于电视剧中,然而,近日公安局依法逮捕了一批”自学成才“的盗墓贼。

男子为盗墓自学风水秘术,盗掘18件文物被捕

2016年12月,张某在自家果园发现了三个深坑,其中一个坑内有人的头骨。张某心生惶恐,立即向拓石派出所报警。警方现场勘查后怀疑是盗墓贼所为,于是联合宝鸡市文物旅游局一起展开调查。经联合勘查,现场深坑初步确定是犯罪嫌疑人盗掘古墓所留的盗洞,案发区域属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该遗址属新石器文化,案情重大,陈仓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案件侦破工作。

经过两个多月的侦查,警方将目标锁定在以强某为首的一个9人职业盗墓团伙,2017年3月2日,公安局兵分多路,将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并搜出15件出土文物,另有探针、洛阳铲等作案工具。随后,警方又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陈某抓获,又追回3件文物。

犯罪嫌疑人强某称其虽小学未毕业,但从小酷爱历史,且一直听老人说凤阁岭镇有很多古文化保护区和古墓葬群。后强某从网上了解到古墓中可以挖出陪葬文物,价值千金,于是产生了盗墓发财的想法。强某利用网络学习盗墓技能和风水学,并且购买了洛阳铲等盗墓工具,并多次练习直到掌握盗墓技能。

随后,强某伙同陈某等8人,成立了一个盗墓团伙,白天通过山水走势寻找古墓,做好标记后在晚上一起挖掘。被张某发现的三个深坑就是他们盗墓后留下的痕迹。目前,强某等6人已被依法逮捕,其他4人被取保候审。

沪律网提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是指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上海刑事律师认为:本案中,强某等9人一共盗取出土文物多达18件,属多次盗窃文化遗迹、古墓群,且证据确凿,已经违反了刑法关于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规定,法院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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