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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杀害父亲,哥哥大义灭亲入狱,妹妹篡改遗嘱,父亲的财产如何分配
发布时间:2018-02-15 21:15:49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559 ℃

当被继承人立下遗嘱后,部分继承人为了获得更多的继承份额,会采取篡改遗嘱,甚至其他犯罪行为。上海继承律师指出法律为了惩罚犯罪,保护被侵权一方的利益,会剥夺这部分继承人的继承权,但在现实中,往往情况会更为复杂。

弟弟杀害父亲,哥哥大义灭亲入狱

    杨某早年丧偶,未再娶,将两儿一女杨某光、杨某辉、杨某娅(均为化名)拉扯成人,并帮助他们成家立业。2002年退休后,杨某利用自己积蓄独自设立了一个百货商店,由于杨某为人厚道,有经商头脑,几年下来攒了不少钱。小儿子杨某辉从小被杨某娇惯,养成恶习,对家庭和工作不负责任,而且吸毒,经常到父亲商店里拿钱,父亲不给即抢。大儿子杨某光家庭责任感和事业心都强,并孝敬老人,他对弟弟杨某辉的习性和行为一直心含恨气。一次杨某辉因犯毒瘾发作又来店里要钱,杨某硬是不给,杨某辉拿刀就砍,致杨某头部多处受伤而当场死亡。大儿子杨某光恰巧路过商店看见父亲惨死状况,气愤之极,当即冲进商店将杨某辉打死(此后被判有期徒刑15年)。在外省工作的女儿杨某娅回家在办理父亲丧事时,无意发现父亲的遗嘱,表明“两儿一女”平分遗产。于是,杨某娅偷改了遗嘱,为自己增加了2万元的继承份额。 在分割遗产时,杨某光之妻金某发现遗嘱有篡改迹象,随即向当地居委会和派出所报告了情况。杨某娅非常害怕,后承认自己偷改遗嘱事实。于是,金某认为,杨某辉砍死父亲,杨某娅偷改遗嘱,该兄妹均无权继承,遗产应单独由杨某光继承。杨某娅认为,虽然自己偷改遗嘱,但情节不严重,应有权继承。因此,该继承纠纷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秉公裁断。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辉故意杀害父亲,杨某光出于义愤打死杨某光,杨某娅篡改遗嘱后承认违法事实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判决杨某光和杨某娅共同继承父亲遗产,杨某辉无权继承。

沪律网提示:上海继承律师指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依法被剥夺继承权: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只要在为争夺遗产的前提下才丧失继承权:篡改遗嘱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丧失继承权,情节轻微不严重的仍享有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上海继承律师表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既会受到刑法的惩罚,在继承法上也会丧失继承权;杀害其他继承人,如果不是出于争夺遗产的目的的,仍应享有继承权;篡改遗嘱要注意考量篡改的程度和对其他继承人造成的侵害的程度。在适用《继承法》第七条时要明确各要件的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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