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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保姆纵火案,被告被判死刑
发布时间:2018-04-15 16:15:16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688 ℃

前不久,轰动一时的6·22杭州小区纵火案的审判终于落下了帷幕,作案者莫焕晶被判处死刑。上海刑事律师认为以故意放火的方式导致多人死亡,系情节特别严重,判处死刑是完全合情合理合法的,死刑对于莫焕晶来说才是最大的宽恕,也是对死者最大的安慰。

杭州保姆纵火案,被告被判死刑

2018年2月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决认定:被告人莫焕晶因长期沉迷赌博而身负高额债务,为躲债于2015年外出打工。2016年9月,莫焕晶经中介应聘到朱小贞、林生斌夫妇位于杭州市上城区蓝色钱江公寓家中从事住家保姆工作。2017年3月至同年6月21日,莫焕晶为筹集赌资,多次窃取朱小贞家中的金器、手表等物品进行典当、抵押,得款18万余元,至案发时,尚有价值19.8万余元的物品未被赎回。其间,莫焕晶还以老家买房为借口向朱小贞借款11.4万元。上述款项均被莫焕晶用于赌博挥霍一空。2017年6月21日晚至次日凌晨,被告人莫焕晶用手机上网赌博,输光了6万余元钱款,包括当晚偷窃朱小贞家一块手表典当所得赃款3.75万元。为继续筹集赌资,其决意采取放火再灭火的方式骗取朱小贞的感激以便再向朱小贞借钱。凌晨4时55分许,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引燃客厅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品,导致火势迅速蔓延,造成屋内的被害人朱小贞及其三名未成年子女被困火场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并造成该室室内精装修及家具和邻近房屋部分设施损毁。经鉴定,损失共计257万余元。火灾发生后,莫焕晶即逃至室外,报警并向他人求助,后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

沪律网提示:为了获取钱财而故意纵火,虽然行为人本来不存在杀人的故意,但是在纵火时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导致的严重后果,并且不加以中止,在纵火后又未及时救助受害者,导致受害者死亡,应当认定为放火罪并且致人死亡。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海刑事律师表示:该案件一直以来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被告人莫焕晶无论从作案动机、作案手段还是造成的危害结果都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被判处死刑体现了我国刑法的权威性,以及法律维护正义和公平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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