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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兄弟继承遗产起纠纷,法官来化解
发布时间:2018-04-27 05:27:32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560 ℃

因为遗产的继承,亲人之间也能反目成仇,不禁让人唏嘘利益重于亲情。张家口一对亲兄弟就因继承父母遗产而起纠纷,最终对簿公堂,但弟弟仍不服从法院的判决。上海继承律师表示在遗产继承纠纷中,法院应当扮演一个调解者的重要角色。

亲兄弟继承遗产起纠纷,法官来化解

闫某斌与闫某生是一对年过花甲的亲兄弟,他们的父亲去世前曾立下遗嘱,“待自己百年后三间半房屋及院落一处归两个儿子共同所有,生养死葬等一切花费也由两个儿子共同承担”。父母相继去世后,两兄弟按照遗嘱内容操办了后事,却在分割遗产时起了争议。弟弟认为父母在世时哥哥未尽赡养义务,且在父亲去世前已通过赠与的方式,将上述房产赠与自己,哥哥无权继承。哥哥却认为赠与协议整个过程无其他子女参与,无法完整体现父亲的真实意思,不予认可。无奈之下,双方最终对簿公堂。法院审理判令遗嘱合法有效,遗产三间半房屋及院落由二人共同继承。判决生效后,弟弟不服,坚决不执行法院判决。考虑到案件属家庭继承纠纷,处理不当会对亲情造成难以修复的损害,执行法官决定采用柔性执行的方式,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从亲情感化入手,化解积怨。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兄弟俩终于冰释前嫌,达成和解。哥哥作出让步,主动放弃半间房屋及院落,并将东边房屋让给弟弟。伴随遗产的妥善分割,老哥俩终于放下了内心积怨,重归于好。

沪律网提示:在继承中,被继承人有立遗嘱的,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在法定继承中,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三条第三款和第四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上海继承律师表示:本案中虽然弟弟表示父亲将房产赠与给自己,但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并且其他继承人当时也没有在场,因此仍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分配遗产。法官调解后,哥哥能够让出部分房产的继承权,也算是皆大欢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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