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对夫妻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却发现他们的结婚证是假的,原来当时结婚时女方还没到到法定婚龄,结婚证也是找人代办的。上海婚姻律师表示婚姻不是儿戏,容不得一丝的作假,不能为了贪图方便而假办结婚证,否则最终还是要承担法律后果。
王伟(化名)和张倩(化名)是来自江苏某县城的一对夫妻,丈夫王伟和妻子张倩结婚后带着孩子来到南京打工。一起拼搏十多年后,夫妻俩突然闹起了离婚。2017年,两人带着结婚证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没想到,民政局工作人员经过一番核查后告知二人,两人的结婚证是假的,让他们二人去公安局把户籍由已婚变更为未婚即可。南京市鼓楼公安分局江东派出所户籍警张叶彤接待了二人,两人诉求要将户口本上的已婚变更为未婚。“这个诉求非常奇怪,而且很少见。”张叶彤称,正常诉求都是从未婚变已婚,或者是已婚变离婚。一个明明结了婚的两口子怎么可能是未婚呢?刚开始,王伟和张倩二人还不愿意对张警官挑明真实情况,随着交谈的深入,两人才告诉张警官,他们本来是去离婚的,民政局经过查询说两个人的这本结婚证是假的。结婚11年,竟然连自己的结婚证是假的都不知道,这实在太蹊跷。张警官将二人的材料留下后,发函至当地民政部门询问,才得知两人的结婚证确实是假的。原来,当年结婚时张倩还未到法定婚龄,在家人的坚持之下,两人必须领证才能结婚。于是就请了当地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前辈帮忙,还花了钱,这位老前辈顺利将结婚证交到了两人手上。最终这也让这对夫妻开始冷静下来思考,并耐心配合民警工作。2018年1月,两人还去重新登记领了结婚证,成了皆大欢喜的结果。
沪律网提示:我国婚姻法实施的是登记制度,因此结婚和离婚都要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结婚证和离婚证也是由专门的机关颁发的。其中,结婚证如果是伪造的,则不形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
《婚姻法》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上海婚姻律师表示:本案中张倩未到法定婚龄是不能结婚的,但是当事人找人办理了假的结婚证,是不被法律所承认的,因此没有存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也不可能给两人办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