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继承中,有些继承人巴不得被继承人早点去世,自己就可以早点继承遗产,甚至有时候为了遗产还会做出违法的事。上海继承律师指出如果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那么继承人不仅要承担刑法中故意杀人的责任,而且丧失了继承权,因为这样的行为完全背离了法律和道德。
李某无儿无女,丈夫早逝,一个人守着当初的小卖铺生活,几十年来攒了点家当在县城买了套房子,还有些养老钱。农村人都有要人养老送终的想法,李某有个侄子张某,她俩感情挺好,李某和张某以及其家人说过只要张某将来给她养老送终,百年后就将遗产全留给张某。张某整天不务正业,混当多年到面临结婚时,婚房也准备不起,就把目标瞄向了李某的财产。李某曾口头承诺过,百年后她名下的房子和财产都会留给张某,只要张某将来给她养老送终就行。张某想提前给李某送终,那属于自己的那份钱就可以早点儿落到自己头上了。张某有了想法就策划实施犯罪,接下来的两个月张某频繁接近李某,寻找作案方法,期间也诱骗李某做了遗嘱公证。开始张某以孝顺的名义带李某去汗蒸,中间李某难受,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出了汗蒸室,张某当时还被教育了一番,当时李某还替张某开脱。张某一计不成心生多计,最后选择了让李某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当天张某在李某熟睡后,将门窗紧闭,将煤炉搬到了李某的卧室,悄然离去。幸运的是李某有起夜的习惯,李某醒来发现自己头很晕就打了120。救护人员到了的时候发现李某有一氧化碳中毒的迹象,立马实施治疗,询问其基本情况后,随即报警!警察到现场勘查,判断出是蓄意谋杀,通过多方调查揪出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后因李某没有生命危险,加之张某家人的求情,李某选择原谅张某。但张某也丧失了李某遗产的继承权。
沪律网提示:继承人为了继承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则丧失继承权,这里的故意杀害是指有杀人的故意,至于最终是故意杀人既遂还是未遂不予考虑,只要继承人有杀人的故意并且实施了相应的行为,就丧失了继承权。
《继承法》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上海继承律师表示:本案中李某只是希望有人给自己送终,却不想张某为了早点获得李某的遗产居然起了杀意,虽然李某好人有好报,让张某的计划未能得逞,但是张某已经实施了杀害李某的行为,即丧失了本来有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