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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买房假离婚,丈夫却突然去世妻子丧失继承权
发布时间:2018-05-25 16:25:42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629 ℃

近来年,随着全国各地房产限购政策的相继出台,夫妻为买房而假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多。宁波市民李翔与王允在限购政策下为了买房而假离婚,但是祸从天降,假离婚买房后李翔突然去世,王允在悲痛之余发现自己已经不再享有对李翔遗产的继承权了。上海继承律师提醒市民假离婚虽然不违反法律,但是要知道假离婚的后果已经可能产生的问题。

为买房假离婚,丈夫却突然去世妻子丧失继承权

李翔与王允夫妇在宁波经商多年。眼看房产市场一年比一年火热,身边的朋友依靠投资房市赚了不少,李翔和王允也决定加入投资房市的队伍。很快,夫妻俩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并交了定金。没想到,宁波市在去年正式施行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并同步出台调整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李翔和王允成为了限购对象,无法购买上述房屋,为了规避限购政策,夫妻二人决定策划一场假离婚。两人约定,原有的住房归妻子王允所有,这样,李翔名下就没了限购区划内的房产,从而获得了购房资格。等买了房,两人再复婚。因为夫妻感情向来和睦,双方为规避政策都没有考虑财产分割的公平性,就匆匆签了《离婚协议书》。领了离婚证后,两人很快就用共同的积蓄买下了之前看中的房产,并登记在李翔的名下。按计划,房子既已如愿到手,接下来就是复婚了。谁能想到,王允没有等来复婚,却等来了一个噩耗——李翔遭遇交通事故,不幸去世。然而,打击不止这些。王允后来来到宁波市天一公证处,声称自己的丈夫过世了,名下有一套房产,她要和儿子共同继承丈夫的该套房产,所以前来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原以为只是简单走个程序,可公证处经过调查后,却告知王允,她已经丧失了对李翔遗产的继承权。王允当场泣不成声,对当初的“假离婚”更是后悔不已。

沪律网提示:法律上不承认所谓的“假离婚”,只要是夫妻双方自愿登记离婚,就视为婚姻关系解除,至于离婚的动机是什么,离婚到底是真还是假,则不在法律的考虑范围之内,因此假离婚的效力等同于正常的离婚。

《继承法》第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上海继承律师表示:本案中李翔与王允虽然夫妻感情好,但是为了买房而假离婚,就已经没有法律中的夫妻关系了,王允已经不再是李翔的配偶,自然不能享有继承权,但儿子仍享有李翔遗产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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