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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品作为遗产起纠纷
发布时间:2018-06-25 10:25:37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636 ℃

一位老人去世后留下了大量价值不菲的收藏品,这反而引起了继承老人遗产的母女之间发生了纠纷,最终母女对薄公堂。上海遗产继承律师表示遗产如果较多并且难以明确分割的,各继承人之间应当互谅互让和睦团结,不要为了财产而坏了亲情。

收藏品作为遗产起纠纷

顾老生前喜好收藏,在收藏界有一定的知名度,其收藏了大量的邮票、古钱币、瓷器等。2017年年初病故后,因未立遗嘱,顾老的三个女儿及其老伴钱老太为遗产的分配发生矛盾,经村、镇调委会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矛盾不断激化。无奈之下,顾老的小女儿作为原告将其他女儿及钱老太起诉来院,要求继承顾老的遗产。案件在受理后,根据原告的申请,张家港法院及时对顾老的遗产进行了财产保全,在保全过程中发现顾老的遗产数量巨大,光邮票、钱币就达万件以上,占据了整整两间屋子,清点登记工作难度极大,遂将这两间房屋张贴封条,要求保管人妥善保管。对于上述遗产,主审法官曹建忠副庭长经向鉴定室咨询,若一旦启动鉴定评估程序,不仅评估费用高、耗时长,而且评估难度极大。为妥善解决家庭纠纷,曹庭长遂分别与当事人多次沟通、协调,终于达成了初步分配方案,由钱老太依法享有上述遗产的八分之五的权利、三个女儿各享有八分之一的权利。同时为体现公平,对上述遗产采取分类、抓阄、抽签的方式进行实物分割。

沪律网提示:像邮票、古钱币、瓷器等收藏品如果对原物进行分割就失去了它们本身的价值,因此对于这类不宜分割的遗产,法院可以采取灵活的方式,将其转化为可直接分割的财产再进行分配。

《继承法》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九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表示:本案里老人留下的收藏品数量较大,并且很难明确分割,这就需要法院在各继承人之间进行调解,能让步的就让步,重点关照生活上有困难的继承人。调解如果未成达成,那么就需要采取法律的手段估价遗产再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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