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北区人民法院前不久审理了一起房屋继承纠纷,利用“竞价”的创新方式成功化解了六兄弟姐妹间的矛盾。上海遗产继承律师表示在遗产的法定继承当中,如何分配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份额并且能够让各继承人都满意?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可以根据个案采取不同的判决方式。
家中老人相继去世,留下了坐落在天津市河北区的三间平房,其中北房一间,南房两间,分里外间,并有两间计入房契的厦子。就这份房屋遗产的分配,六兄弟姐妹起了纠纷,并诉至法庭。五兄弟姐妹诉称,最小的弟弟严立将三间平房的房地产证拿走,从而请求法院判令由六人分割父亲留下的私产房。法庭上,被告严立表示同意分割父亲的遗产房。诉讼时,严立的哥哥严风正住在讼争房的北房,严立的姐姐严华住在南房的里间,被告严立住在南房的外间。案件审理期间,原告申请鉴定,法院遂委托一家房地产评估单位对讼争房进行了估价。庭审中,严风要求继承讼争房北房一间,严华要求继承南房的里外两间,而被告的严立表示要求继承北房或南房。其余3个兄弟姐妹则表示放弃房屋,但要继承讼争房六分之一的房款。面对这样的纷争情况,如果法庭只是简单地按评估价进行平分的话,那么将会埋下隐患。因为讼争房即将面临拆迁,拆迁款额一旦高于评估价,难免再起纠纷。此时,审判长刘杰大胆采用当庭“竞价”的方法来解决房屋的归属问题,即哪位当事人出价高那么房屋便归谁所有。最终,原告严风以4.2万元的价格竞价成功,继承北房一间;以1.1万余元的价格竞价成功,继承厦子两间;而原告严华则以7.4万元的价格竞价成功,继承了两间南房。由此一审判决,北房及厦子两间由原告严风继承,严风则分别给付其他5名兄弟姐妹每人8870余元的继承款,房屋过户费自负;严华继承两间南房,同时分别给付其他5名兄弟姐妹每人1.2万余元的继承份额,房屋过户费自负。
沪律网提示:法定继承当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原则上是相等的,但是要考虑照顾生活有困难的继承人以及各继承人是否对被继承人尽到了扶养的义务,从而可以在遗产份额的分配上作出适当的调整。
《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表示:本案中由于继承人较多,以一般的方法判决很难使各继承人都能满意,因此法院以竞价的方式处理遗产,价高者得到作为遗产的房屋,这样就显得比较公平了。在同类其他案件中也可以参考该案的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