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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军人身份诈骗女性
发布时间:2018-07-01 22: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574 ℃

军人是保家卫国的,在人民心中是神圣的,因此法律也从各方面对军人的利益进行保护。上海刑事律师指出我国刑法为了保护军队的声誉及其正常活动,特别规定了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要注意的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是法条竞合关系,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则可能形成想象竞合的关系。

冒充军人身份诈骗女性

今年1月24日上午,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案件,被告人余某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无业游民余某长期无所事事、好吃懒做,没有正常的固定收入来源,加之和妻子经常吵架,心生烦闷,于是经常泡在网上,一来二去,其萌生了一条“赚钱”妙计,冒充单身军官与妙龄女子以谈恋爱为名,拉近距离后找理由骗取钱财。2017年5月至7月间,余某通过陌陌、微信等聊天软件,通过查看附近的人添加附近女性好友,谎称自己是柳州雒容某部队的营级军官,并谎称家里催着结婚,要与这些女性谈恋爱结婚为由骗取信任,后编造需要考试、购买单位住房、给考官送礼等理由,向这些"女友"索要钱财,通过这种方式,分别从赵某、梁某、郑某等处骗取到6万余元人民币,均予以挥霍。后赵某等发现"如意郎君"无法联系上,遂报案。经过当庭审理,余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公诉机关认为,余某的行为同时符合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的特征,属于想象竞合犯,应择一重罪及诈骗罪判处刑罚。最终,法院决定择日宣判。

沪律网提示:要注意区分招摇撞骗罪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招摇撞骗罪是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从而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如果冒充的是军人身份,则需要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认定。

《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海刑事律师表示:本案中余某冒充军人诈骗,一方面侵犯了是军队的声誉及其正常活动,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同时构成诈骗罪,侵害了公民的财产权利。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两者在此案中产生了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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