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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教师去世后的遗产成了学校奖学金
发布时间:2018-07-16 09:16: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531 ℃

我们都知道遗产需要继承,而继承要有继承人,继承人包括了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以及受遗赠人等,那么如果这些继承人都不存在或者都丧失了继承的资格,遗产就成了无人继承的遗产。上海遗产律师表示无人继承的遗产一般是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老教师去世后的遗产成了学校奖学金

赵老师是杭州市余杭区的一名中学老师,几十年如一日地投身教育事业,也让他收获了桃李满天下。年轻的时候,也许是醉心于教学,赵老师始终没有结婚生子。在他看来,自己教授的学生都是他的孩子。就这样,在方寸讲台上,赵老师几乎投入了自己一生的心血。后来,赵老师的父母先后离世,作为家中独子,赵老师没有其他兄弟姐妹,亲戚朋友更是少有来往。出于对退休老师的照顾,赵老师所在的学校不仅提供宿舍供他居住,还在日常生活中多加关心。就这样,退休后的赵老师一直独居在学校宿舍里,日子虽然比较孤单,但在校方的照顾下,也得以安享晚年。2010年,年过九旬的赵老师因病去世。校方一手安排了赵老师的身后事,可是在收回宿舍的时候却犯了难:赵老师父母早逝,没有配偶子女,也没有兄弟姐妹,更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其留下的遗产该怎么处置?于是,学校找到了杭州市禹航公证处,咨询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置问题。公证员王伟杰了解情况后,经过调查取证,也未发现赵老师遗产的合法继承人,公证处通过调查、走访,确认学校方在赵老师生前尽到了赡养义务,并料理了一应丧葬事宜,于是决定为学校办理公证,由校方“继承”遗产。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公证处首先对赵老师的所有财产进行了清点,并出具一份保全证据公证书,随后就赵老师留下的各类遗产,为学校办理了取得遗产公证。据了解,这笔遗产已全数作为学校的奖学金。

沪律网提示:无人继承的遗产是指没有法定继承人并且也没有遗嘱继承人,或者全部继承人都放弃了继承权或被剥夺了继承权的遗产。如果在没有法定继承人,但是有遗嘱并且遗嘱只处分了部分遗产的情况下,未经遗嘱处分的遗产或遗嘱无效的遗产部分,也可以认定为无人继承的遗产。

《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第三十二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上海遗产律师表示:本案中的赵老师单独一人,去世后没有法定继承人,只有关系很疏远的其他亲戚,显然不能将遗产分配给这些亲戚。学校为赵老师提供了得以安享晚年的条件,因此将遗产留给学校是最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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